韦正强律师
主任

杭州市离婚律师韦正强:专业处理离婚案件,维护当事人权益

2026-10-09 0 次 本站

在当今社会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庭纠纷。其中,离婚案件因其涉及个人隐私和复杂的情感因素而备受关注。在杭州,有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——韦正强,他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
专注离婚案件,维护当事人权益

韦正强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,先后担任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主任,现任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主任。从业十四年来,他在民商事合同、侵权纠纷、行政诉讼、刑事辩护、教育法学以及房地产开发及融资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并处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。

丰富的法律背景和社会贡献

韦正强律师不仅在法律实务方面有着深厚的功底,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他长期为多家民企和学校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,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,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:

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
浙江省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
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
西湖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法律顾问、浙江省家政行业首批法律顾问
余杭区第六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
浙江理工大学实务导师、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
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“师友计划”社会导师、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
上海政法学院就业创业导师

经典案例分享

案例一:调解离婚,子女分别抚养,财产债务各自处置

审理法院: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
案由: 离婚纠纷
当事人: 原告王某某(女),被告张某某(男)
案情简介: 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一女,双方均同意法院调解离婚。
调解协议内容:

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自愿离婚。
婚生子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由原告王某某抚养教育,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;婚生女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由被告张某某抚养教育,抚养费被告自行承担。
文章插图

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享有,债务各自负担,就夫妻共同财产、债务再无纠纷。
案件受理费 150 元,由原告王某某负担。
生效方式: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案例二: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

审理法院: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
案由: 离婚后财产纠纷
当事人: 原告唐某某(男),被告齐某某(女),第三人梁某某(女,被告胞妹)
案情简介: 原被告曾登记结婚,2018 年 11 月 6 日办理离婚登记并签署《离婚协议书》。原告主张双方系 “假离婚”,目的为方便被告办理美国入籍,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、债权债务条款并非真实意思,应属无效,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巨额夫妻共同财产,包含多只上市公司股票、基金合伙份额、多家公司股权、国内多处房产、美国两套别墅;同时要求返还原告婚前财产、离婚后原告向被告支付的四千余万元款项。 法院裁判要点:

被告持有有效中国身份证、户籍登记正常,按普通民事案件审理。
地域管辖:被告户籍地杭州拱墅区,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经常居住地,应当由户籍地法院管辖。
级别管辖: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类普通案件,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案范围。
裁定结果:驳回被告齐某某的管辖权异议;本案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处理。

案例三:离婚纠纷二审

审理法院: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一审: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)
案由: 离婚纠纷
当事人: 上诉人(原审原告)宋某某(女),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左某某(男)
案情简介: 双方婚后感情变淡,多年无夫妻生活。上诉人宋某某提起离婚诉讼,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对方存在家暴行为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,但未认定家暴事实。宋某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 法院裁判要点:

二审法院认为,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上诉人存在家暴行为,故维持一审判决,准予离婚,但不支持家暴赔偿请求。

结语

韦正强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。无论是复杂的财产分割还是情感纠葛的处理,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法,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,不妨寻求韦正强律师的帮助,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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